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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3月18日,中国国务院总理李克强签署国务院令,公布《国务院关于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其中,涉及招标投标行业的《决定》第二十九条内容为:删去《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四条第三款中的“预算执行情况和”。及财政部门依法对实行招标投标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的预算执行情况和政府采购政策执行情况实施监督。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58号是国务院总理李克强于2015年1月30日签发的命令。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是为了规范招标投标活动,保护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招标投标活动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提高经济效益,保证项目质量制定的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为了规范政府采购行为,提高政府采购资金的使用效益,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保护政府采购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廉政建设,制定的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