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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思茅产业园区宁洱片区基础设施配套项目(一期)EPC+F招标公告

* 来源: YNAF * 作者: YNAF * 发表时间: 2023-03-15 8:00:00 * 浏览: 775

云南思茅产业园区宁洱片区基础设施配套项目(一期)EPC+F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云南思茅产业园区宁洱片区基础设施配套项目(一期)已由宁洱哈尼族彝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宁发改发[2023]32号、宁发改发[2023]33号、宁发改备案〔2022〕141号 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为企业自筹+融资,招标人为绿色工业投资(宁洱)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云南安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采用EPC+F 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云南思茅产业园区宁洱片区基础设施配套项目(一期)EPC+F。

2.2 建设地点:普洱市宁洱县宁洱镇(云南思茅产业园区宁洱片区)

2.3 建设规模及内容:(1)自来水厂及配套管网工程:取水工程:原水提升泵站一座,规模11000m³/d;原水输水工程:原水输水工程新建DN500输水管约0.5Km;自来水厂:新建自来水厂一座,建设规模为10000m³/d;配水工程:新建DN200~DN500配水管道约5.28Km,新建高位水池一座,规模1800m3,清水输水工程:新建 DN500 输水管约3.8km;(2)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工程:新建污水处理厂一座,建设规模3500m³/d,新建管径为DN500-DN600污水管网3.24km,其中,污水干管,管径DN600,管长2.64Km;污水支管,管径DN500,管长0.6Km;(3)道路工程:建设1号路,起于宁江公路,由西向东经新村、曼夺村、曼刚坡,止于扶贫产业园西侧,全长 2605.869m,道路等级为城市主干路,设计车速 40km/h,道路红线宽度为 33.5m,双向四车道;包含建设道路工程、给排水工程、交通工程、照明工程、缆线管沟工程、绿化工程等建设内容。(实际以招标人委托为准)

2.4项目建设招标估算投资:约为33996.45万元(含预备费2776.13万元)。其中:①自来水厂部分招标估算7054.30万元;②污水处理厂部分招标估算8263.2万元;③道路部分招标估算18678.95万元。

2.5招标范围:完成本项目的设计、施工、采购、融资等工程总承包工作,主要工作内容包括:

(1)设计范围(包含但不限于):完成本项目中自来水厂及配套管网工程、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工程的所有专业的规划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含概算)、施工图设计及设计全套成果资料制作;配合完成所有设计阶段专项技术方案审查、施工图审查、专家咨询及资料收集等相关工作;以及施工过程中的全过程设计服务及协调工作,设计后续的跟踪服务等,本项目的设计招标范围不包含1号道路的设计工作,具体设计范围以发包人要求及合同签订为准;

(2)施工范围(包含但不限于):完成发包人要求及经审查通过后的施工图设计范围内的全部工程施工任务(含各阶段的报批等工作及工程检测费用,以及各种工程资料的编制),配合办理工程建设相关行政审批等服务、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

(3)采购范围(包含但不限于):完成自来水厂、污水处理厂、1号道路等本项目所需的设备采购及安装工程,完成供货、运输、装卸、安装、调试、技术服务、培训、验收、维保等,完成经审查通过后的施工图设计中所包含的全部工程采购任务,货物安装调试完毕,按照国家相关规范所需的各部门检验程序和整体验收合格后交付使用方,并进行后续维保服务。

(4)工程总承包相关管理工作:全面承担项目管理责任,工程质保期内各类设备的保修等工作内容,工程设计及施工的外部沟通、协调工作。

(5)融资工作:中标人负责完成本项目总投资50%的融资任务【2年及以上期限,融资年利率不高于7%,建设期不计息】,资金到位时间按照工程月进度计划同比例到位,否则视为承包方未履行合同,发包方有权解除合同。

招标人保留调整以上招标范围的权利。

2.6计划工期:设计成果提供周期:90日历天;施工工期:730日历天(其中:自来水厂210天,污水处理厂540天,1号路730天)。

2.7发包方式:设计、采购、施工一体化(EPC)+F工程总承包。

2.8质量要求:

1)设计质量要求:设计成果文件达到招标人要求,符合国家标准、规范,并确保成果资料完整、真实准确、清晰有据,设计图满足施工要求,一次性通过规划方案审查、初步设计评审和施工图设计审查,且对提供的设计成果质量终身负责。

(2)施工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及行业颁布的现行相关质量验收标准,符合设计要求,满足发包人使用需求,保证工程一次性验收通过,争创优良工程。

(3)设备安装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及行业颁布的现行相关质量验收标准,符合设计要求,满足发包人使用需求,保证设备安装一次性验收通过。

(4)总承包执行《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管理办法》(2019年12月23日)、《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管理规范》(GB-T50358-2017)及国家、省、市现行法规、规范的相关规定

2.9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2.10项目建设模式

(1)中标人负责本项目的工程设计、采购、施工、验收、移交、保修及服务等相关工作,并对承包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造价等全面负责。

(2)中标人负责本项目总投资50%的融资任务。

(3)招标人负责对项目进行政策性协调、对该项目实施进行监管并进行项目绩效考核。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3.2资质要求(须同时满足):

(1)设计资质: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具备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给水、排水)乙级及以上资质(含乙级)。

(2)施工资质: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含壹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3 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4 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并提供近三年(2019年-2021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及报表(如成立时间不足3年的,提供成立至今的财务报告及报表)。

3.5业绩要求(须同时满足):

(1)设计业绩:2020年至今至少承担过(完工或在建)一项总投资在10000万元及以上或合同金额150万及以上的市政类设计业绩或以上同等规模设计施工总承包EPC类似业绩,并提供能够体现项目规模的业绩证明材料;

(2)施工业绩:2020年至今至少承担过(完工或在建)一项总投资在20000万元及以上的市政类施工业绩或以上同等规模设计施工总承包EPC类似业绩,并提供能够体现项目规模的业绩证明材料;

注:(1)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①招标公告、中标公示网站截图(网址应清晰可辨);②

中标通知书;③合同协议书。上述证明材料无体现类似业绩内容、规模的,还应提供业主证明材料以证明业绩符合要求。(2)提供EPC业绩的,按承担范围认定为设计业绩或施工业绩,同一个业绩中既承担设计又承担施工的可分别认定为设计业绩和施工业绩。

3.拟派往本项目主要人员资格要求:

投标人拟投入满足资格要求的人员均应是本单位自有人员,有合法的劳动合同和社保证明(社保要求:提供2022年8月1日至今任意3个月社会保险证明,须有社保部门盖章)。

(1)设计人员要求:

①设计负责人要求:具备国家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及市政工程相关专业高级以上技术职称(含高级),必须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并提供符合以上要求的证书;

②设计专业负责人要求:专业负责人需配备一级注册结构师、二级及以上注册建筑师、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注册电气工程师(供配电)、注册造价工程师,每个专业负责人至少1人,具备专业注册证书,同时具备工程师以上技术职称(含中级),必须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并提供符合以上要求的证书。

(2)施工人员要求:

①施工项目经理要求: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和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不得有在建工程项目,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及安全生产许可证单位与投标单位名称一致,并提供符合以上要求的证书。

②施工技术负责人要求:具备市政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以上技术职称(含高级),并提供符合以上要求的证书。

③施工注册造价工程师要求:具备注册造价师证书,具备市政工程相关专业工程师以上技术职称(含中级),并提供符合以上要求的证书。

④施工其他人员要求:企业主要负责人须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A证);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须具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质量管理人员须具有质检员资格证书,并提供符合以上要求的证书。

(3)本项目须配备的其他人员要求:满足招标公告附录要求。

拟派的项目经理未担任其他在建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且在今后实施过程中不允许作任意更换(如发生不可抗力因素时,征得甲方书面同意可做更换),必须长驻施工现场,并不得兼任其他项目的管理人员(如发现拟派项目经理有在建工程的,均视为投标文件无效,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3.7 信誉要求:

投标人信誉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处于责令停业阶段;近三年(2020年1月至2023年1月)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质量问题,所承担的工程项目未出现过由设计缺陷导致重大工程质量及安全事故;没有受到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没有涉及正在诉讼的案件,或涉及正在诉讼的案件但经评标委员会认定不会对承担本项目造成重大影响;无行贿犯罪记录(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相关信息。);投标人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信用中国(信用云南)(http://yncredit.yn.gov.cn/xygs.jhtml)”失信惩戒查询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提供上述网站信息查询记录的网页截图。投标人应提供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1.4.3款”规定情形的承诺书。提供农民工工资支付信用承诺。

3.8其他要求:投标人须承诺中标后负责融入本项目总投资50%的资金【2年及以上期限,融资年利率不高于7%,建设期不计息】,资金到位时间按照工程月进度计划同比例到位,否则视为承包方未履行合同,发包方有权解除合同。

3.9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的资格审查方式。

5.设计补偿

投标人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参加投标及满足设计深度要求的设计等有关的费用。招标人不给予任何设计补偿,对未中标投标人不作解释说明。

6.招标文件的获取

6.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 年3月15日8时00分至 2023 年3月21日18时00分,登录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ggzy.yn.gov.cn)选择“普洱市”进入,凭企业数字证书(CA)在网上获取招标文件及确认投标,未办理企业数字证书(CA)的企业需要按照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认证的要求,办理企业数字证书(CA),并在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完成注册通过后,便可获取招标文件;此报名方式为获取招标文件的唯一途径。

6.2 招标文件(技术标格式为*.BZBJ)供投标人下载使用。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网上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4月6日9时00分。

7.2 网上递交:网上递交网址为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选择普洱市,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投标文件的上传,网上确认电子签名,并打印“上传投标文件回执”,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

7.3 开标及投标文件解密:

本次招标采用远程解密方式。电子开标及投标文件解密:

(1)电子文件开标顺序:按照交易平台自动提取所有投标人的顺序当众开标。

(2)招标人宣布开启电子投标文件后,投标人按照电子文件的开标顺序远程使用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时的加密数字证书对投标文件进行解密。

(3)投标文件解密方式:远程网上开标(不见面开标):投标人须对网上上传的投标文件进行加密;本项目开启网上远程开标,无需再现场解锁及递交光盘。根据《普洱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关于疫情期间推行网上远程解密智能开标的通知》的规定,本项目实行远程解密和网上开标。据投标人请登录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选择“普洱市”,提前查阅和熟悉《普洱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关于疫情期间推行网上远程解密智能开标的通知》及其相关附件以保证开标顺利进行。投标人必须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内完成解密及签名确认工作。

(4)投标人网上远程解密、开标:针对网上开标的项目,投标人登录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ggzy.yn.gov.cn)选择“普洱市”,在截标时间前须提前进入到“网上开标室”,根据网上远程解密、开标的要求,须在规定时间完成在线解密、开标一览表确认等相关操作。若投标人没有在规定时间完成以上相关操作,则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不再进入评标阶段。开标过程中如有问题,可以发起在线异议,由代理机构给予对应的回复。若未在规定的签名确认时间内完成签名确认,则视为对本次开标无异议。技术操作咨询:北京筑龙信息技术有限责任公司服务热线:010-86483801,QQ:4009618998。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s://ggzy.yn.gov.cn/#/homePage/)、《云南省建设监管公共服务平台》(https://www.ynjzjgcx.com/)、《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同时发布。我公司对其他网站或媒体转载的公告及公告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

9. 监督部门

本项目的监督管理部门:云南思茅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

监督电话:0879-8888505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绿色工业投资(宁洱)有限公司

地  址:云南省普洱市宁洱哈尼族彝族自治县宁洱镇滨河路44号2幢

联系人:孔老师

电  话:0879-3231058

 

招标代理机构:云南安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云南省昆明市五华区普吉街道办事处科普路融创海豚湾10栋10层1006室

联系人:杨工、刘工

电  话:15812124560、14769358809


招标公告附录:

拟派入本项目管理人员配备表

专业岗位

人员数量最低要求

岗位资格要求

岗位要求

备注

设计负责人

1

是:否:□

专职:

可兼任:□

满足招标公告3.6拟派往本项目主要人员资格要求(1)设计人员要求①设计负责人要求

设计专业负责人

5

是:否:□

专职:

 可兼任:□

满足招标公告3.6拟派往本项目主要人员资格要求(1)设计人员要求②设计专业负责人要求

施工项目经理

1

 

是:否:□

 

专职:

可兼任:□

满足招标公告3.6拟派往本项目主要人员资格要求(2)施工人员要求①施工项目经理要求

施工技术负责人

1

是:否:□

专职:

可兼任:□

满足招标公告3.6拟派往本项目主要人员资格要求(2)施工人员要求②施工技术负责人要求

施工注册造价工程师

1

是:否:□

专职:

可兼任:□

提供身份证、合法的劳动合同、社保证明和提注册造价师证书

安全员

3

是:否:□

专职:

可兼任:□

满足招标公告3.6拟派往本项目主要人员资格要求(2)施工人员要求④施工其他人员要求

施工员

3

是:否:□

专职:

可兼任:□

提供身份证、合法的劳动合同、社保证明和提供市政专业施工员的岗位证书

质量(检)员

2

是:否:□

专职:

可兼任:□

满足招标公告3.6拟派往本项目主要人员资格要求(2)施工人员要求④施工其他人员要求

劳务员

1

是:否:□

专职:

可兼任:□

提供身份证、合法的劳动合同、社保证明和劳务员的岗位证书

材料员

1

是:否:□

专职:

可兼任:□

提供:身份证、合法的劳动合同、社保证明和提供材料员的岗位证书

机械员

1

是:否:□

专职:

可兼任:□

提供:身份证、合法的劳动合同、社保证明和提供机械员的岗位证书

标准员

1

是:否:□

专职:

可兼任:□

提供:身份证、合法的劳动合同、社保证明和提供标准员的岗位证书

资料员

1

是:否:□

专职:

可兼任:□

提供:身份证、合法的劳动合同、社保证明和提供资料员的岗位证书

注:1、表中岗位资格要求栏是、否提供岗位证书(资格证书)的在 “□”内打“√”

2、表中岗位要求栏专职、可兼任在“□”内打“√”

3、此表为投标人配置本项目管理人员最低要求,投标人额外增加的人员根据工程实际情况自行考虑配置。